咨询热线:
联系人:黄先生
电话:13809270283
座机:0769-22996983
邮箱:deoyou@188.com
地址:东莞市寮步镇寮步沿河南路11号松湖智谷科技产业园2栋1603室
漆雾凝聚剂
一、投加因素:漆雾凝聚剂A剂还有B剂采用不同位置或时间段搭配使用,如果漆雾凝聚剂AB剂同时添加在同一位置,等于还没和漆雾接触就已经中和掉了,就容易造成漆雾凝聚剂对漆雾的分解、凝聚降低的问题。一般有外循环的情况下,漆雾凝聚剂A剂需添加在循环水的进水口位置,B剂则添加在循环水的出水口位置。若没有外循环的情况下,漆雾凝聚剂A剂和B剂的添加需要有隔间时间,A剂先加,B剂后加,中间间隔30-90分钟,以保漆雾凝聚剂的使用效果。
二、PH值因素:在使用漆雾凝聚剂部分型号时对PH值有一定的标准,一般要求PH值范围在7-8左右,定期检测保合适的PH值,避免因PH值过低或过高造成漆雾凝聚剂发生降解问题,影响水质的清澈度以及漆渣上浮效果。
三、水质因素:除了投加以及PH值因素外,水质对漆雾凝聚剂的除漆效果也有一定的的影响。当循环水使用一段时间后(1-2年左右),因为循环水中的电导度、SS值、悬浮固体含量等超过一定数值后,会使漆雾凝聚剂不能正常溶解于循环水中,影响漆雾凝聚剂的使用效果,建议使用前清洗水槽并更换循环水。